每天太美提起诉讼淘友天地擅用“boss直聘”商标logo 理赔五十万元

2021-03-24 17:03
8月13日早上消息,海淀区法院官网消息,每天太美网络技术(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称不满意北京市淘友天地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发设计、营销推广的应用软件及微信公众号中应用“boss直聘”商标logo,以损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为由将该企业诉至人民法院,规定其终止侵犯商标权个人行为,终止将“boss直聘”在其开发设计经营的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上及宣传推广主题活动中做为商标logo应用并赔付财产损失五十万元。

此前,朝阳法院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每天太美企业诉称,其创立于2011年5月25日,其开发设计经营有“得脉App”、“boss直聘App”。每天太美企业在“得脉App”、“boss直聘App”以及机构的产品发布会、沙龙活动聚会活动等线下推广活动中,均把“boss直聘”做为商标logo应用。经申请办理,每天太美企业在交朋友服务项目、社交媒体守候、社交媒体服务项目等上被审批申请注册“boss直聘”商标logo。

每天太美企业以“boss直聘”为社交媒体应用软件(App)及社交媒体服务商标,开展普遍营销推广应用, “boss直聘”商标logo已具备较高品牌知名度。每天太美企业发觉,北京市淘友天地企业未经审批同意,在其开发设计及营销推广的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及宣传推广主题活动中,把“boss直聘”做为商标logo应用,在其与顾客中间充分发挥传送产品或服务项目信息的作用,为商标logo性应用个人行为。

北京市淘友天地公司经营的App是一个社交网络平台,其运用这一服务平台进行的服务项目与每天太美企业“boss直聘”商标logo核准服务同样。

上诉人每天太美企业觉得,北京市淘友天地企业以“boss直聘”为商标logo开展社交媒体服务项目及有关的大型活动,其个人行为组成了在同样服务项目上应用同样商标logo的典型性侵犯商标权个人行为,且得到了相对收益和盈利,早已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要求的侵犯商标权个人行为,对每天太美企业的“boss直聘”专利权及知名品牌信誉导致了比较严重危害。

现阶段,本案已经进一步案件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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