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问题应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发现。在住进新房之前,买房人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也就是当地的建筑质量监督部门,否则政府是不会承认的。购房者应持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使用权证)、施工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明、施工图纸)和消防手续向房屋质量检测部门申请验收。
00-1010 1.轻微质量缺陷:如有一些轻微的质量缺陷,如比较小规模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和密封件、开口不灵活等。这些问题可以直接上报物业或开发商进行处理,而物业或开发商会安排专门的施工人员对问题进行修复。
2.较大质量问题:较大质量问题是指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的问题,如房屋渗漏等。如果业主没有办理完退房手续,那么业主此时可以依法要求拒绝退房,待开发商整改完所有质量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
此外,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因延迟交付造成的违约责任。如果业主已经办理完入住手续,入住后发现这些问题,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期间的损失,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3.严重的安全结构问题:第三类问题是房屋中的裂缝和外露钢筋束。此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查明原因,并出具国家专业鉴定部门的报告,证明房屋是否存在严重的安全结构问题。
如果没有安全结构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日常维护和整改,整改期间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如果确认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结构问题,那么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开发商拒绝退房,那么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出具设计部门的设计整改方案,对房屋进行加固和整改,以确保房屋的安全结构,在此期间的整改损失由开发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