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广告收入归谁,小区内的广告收益属于物业所有吗

2022-08-16 11:40

如果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引入广告,那么这些广告的位置就是在业主的共同区域内,也就是说小区内广告位的业主就是业主,所以广告收入应该属于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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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广告乱象如何规制

物业公司认为小区的广告收入是自己的,但业主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权控制广告收入,这反映出小区的广告管理比较混乱。社区里的广告种类和形式很多。有些广告是公益广告,有些是商业广告,有些广告放在霓虹灯和液晶屏幕上,而有些广告贴在住宅墙上,到处涂画或悬挂。然而,社区广告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我国广告法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有一系列禁止性、强制性的限制条款。这些条款包括广告必须审查,但在住宅区投放广告时,无论是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还是全体业主,一般都没有资格和能力审查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科学性。至于社区内各种广告媒体附件的转让,谁是合格的转让主体,谁是代理主体;有些法律没有规定社区广告合同的内容如何拟定,费用以什么标准支付,由谁决定,收入由谁控制,如何控制等。虽然有些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并未得到遵守。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一旦条件成熟,尽快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社区广告的引入和收益分配。一旦协商不成,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维权更为合法可行。选聘物业公司时,需要与物业公司就社区广告的介绍、收入、违约责任等问题作出明确约定。一般来说,社区广告的收入可以约定用于公共支出,比如补充房屋维修基金、改善社区服务,以及抵消物业管理费、分摊水电费用等。此外,还可以从中提取一部分作为奖励,奖励物业公司,鼓励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物业公司擅自引入广告或者将广告收入据为己有的,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除了举报,还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起诉时最好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因为业主委员会立案后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此外,物业公司拒不改正其不当行为的,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业主委员会可以更换物业公司,重新聘用其他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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