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贷是公寓公司向租户出租房屋,租户向金融公司申请租赁贷款的一种贷款业务。租客与长租公寓企业签订租约的同时,与企业合作的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一般由金融机构为租客支付年租金,租客按月向金融机构还清租金贷款。相应的贷款利息一般由长租公寓企业支付。
“租金贷”是指承租人与房屋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与企业合作的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通常金融机构为租客支付年租金,租客按月向金融机构偿还租金贷款,同时单独支付服务费。
但是,一些租赁公司利用各种优惠诱导租户签订贷款合同,借助“租金贷”业务的快速扩张,形成了资金池。长租公寓一旦跑路,租客往往面临着被房东驱逐、还“租房贷”的窘境。
支付房租时应当提防哪些潜规则?
目前,长租公寓仍然存在“长收短付”的现象,即租客向长租公寓支付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租金,而长租公寓则按月向房东支付租金。对此,法官建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应约定一个不超过三个月的支付期限,通常为“一换一、三换一”,避免一次支付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租金,以防租赁中介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造成“两空一房一钱”。
租客在支付租金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公司账户(出租人为公司)和个人账户(出租人为个人)支付。出租方为公司时,具体账号应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不得向公司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账户(包括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转账时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时应要求收款人开具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