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市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如果单个家庭申请购买,申请人应至少年满22岁。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5年内无房屋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房改房(单位职工住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其他具有产权、使用权或福利性质的住房。
3.申请人是本市居民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的本市非居民,或者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并经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特殊人才”、A、B、C、D、E类人才。
4.遵守Xi安置房市场监管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