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共福利由所有业主享有。根据《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所有。
通常,社区的公共利益是指经营社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相关利益,不包括所有的支出费用。
小区公共利益的规定是什么
小区公共利益分配可由全体业主协商一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或弥补管理费的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公益如何分配,什么时候宣传,在社区的《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章程》中,应该提前就相关内容做好约定。
1.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如电梯轿厢广告和户外广告;
2.社区公共区域停车位收入;
3.社区公共区域租赁摊位的收入;
4.公共设施、活动场所、俱乐部和游泳池的营业收入;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6.社区公共设施损坏赔偿;
7.自助售水机的运营费用;
8.物业管理用房收入。
社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经营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代表其管理社区公共利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以自行决定公共利益应当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或者通过物业服务合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公共收益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维护管理费用占公共收益的比例。受托管理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银行开设公共收益专户,专户存储,收支分开,不得与企业其他账户共用。管理多个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每个物业小区的公共利益分别开立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