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应在交房前缴纳房屋修缮基金。首期专项房屋修缮资金可由业主直接存入专项房屋修缮资金账户或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使用。受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自收到房屋修缮资金之日起30日内,将公司委托的房屋修缮专项资金存入房屋修缮专项资金账户。
00-1010开发商承诺的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维修基金可用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使用前,须经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许可,方可使用。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提供虚假报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0-1010 1.在房屋台账中,结算后如有剩余维修资金,应返还给业主。
2.开发商支付的维修基金的剩余部分应退还给开发商。如果找不到开发商,剩余金额可以退还给小区业主。
3.由于房屋维修基金主要用于公共部位的建设或改造,如果这部分费用没有使用,赚取的利息应转入维修基金账户,业主不得擅自挪用,否则将依法受到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退钱,并处以相应的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