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满15年,退休时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一般退休后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领取养老金。但如果参保人因生活、工作等原因在各地缴纳了社保,需要积累到退休后15年,退休待遇领取地如何确认?可以由被保险人选择吗?
退休待遇领取地怎么确认?
养老金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领取。有多个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待遇在最后一个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领取。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领取退休待遇的房东主要看养老保险关系目前是否在户籍地。当前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省份的,无论参保缴费时间多长,都在户籍省份退休;如果现在的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有很多关系达到10年,那么最后达到10年的省份就是领取退休待遇的地方。
根据规定,在多个地方缴纳社保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方式: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但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年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即可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居住地,由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在各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在户籍所在地征缴,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以上是退休待遇领取地确认的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很多地方缴纳社保,参保人必须在退休前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最后一个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地方,因为累计缴费年限越长,参保人享受的退休待遇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