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非自愿中断就业就是非自愿失业。事实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相关规定,有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规定。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因克扣、拖欠工资或者未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扣留身份、资格、工龄等证明文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上我分享了7种“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但不排除还有其他规定,毕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也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