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根据失业前用人单位与本人累计缴费的差额,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用人单位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失业人员应具备失业后就业意愿,已登记失业,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
(1)失业前,一年后累计缴费不足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八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应当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结合以前失业但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就讲到这里,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