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分娩前可休15天;难产的,产假应增加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以增加15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虽然没有明确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根据立法本意,产假是按照自然日计算的,包括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还有很多地方对年假、婚假都有明确规定。丧假、探亲假、产假、护理假假期原则上一次连续安排。如果假期有公共假期,就不会有额外的假期。
产假天数=正常产假天数,奖励产假,生育情况,产假
由于各省情况相同,产假天数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女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产假天数一般计算为98.15天(113天)。
如果是难产,可以增加15天。
产假从离职之日起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全部覆盖,不再单独计算。
因此,产假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