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为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税务部门聚焦“四力”,为纳税人提供安全高效的纳税环境。什么是“税收的四种力量”?
税务四力是什么?
【1】优惠政策要大力实施:即坚决执行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保证纳税人和缴费人应享且快享。
[2]“非接触式”办税要加强:尽量减少纳税人、缴费人聚集,防止疫情扩散,按照“四步走”的步骤优化纳税服务,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安全、高效、便捷纳税。
【3】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特别是增值税发票数据覆盖面广、时效性强、粒度细的优势,从行业、地区、规模、经济类型等不同维度分析经济运行动态,客观反映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认真梳理产业链及上下游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切实有用的帮扶措施和建议,尽力为各类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服务。
【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把税务系统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疫情防控负起责任、尽全力。
简而言之,“税收四力”就是要大力实施优惠政策,“非接触式”税收要加强,数据服务大局要尝试,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税务部门职能要积极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