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确立提升网约车领域事中过后联合监管

2021-05-11 14:01
近日,国家交通部、国家网信办、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国家公安部、中央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和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有关提升互联网预定汽车出租领域事中过后联合监管相关工作中的通告》(督办运〔2018〕68号,通称《通知》),确立了网约车领域事中过后联合监管工作内容。

《通知》规定,各个道路运输、网信办、通讯、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税收、工商局和销售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创建网约车领域联合监管体制。对于未获得网约车经营批准从业网约车经营、线上与线下车子工作人员不一致、数据泄露、不依法纳税、知识产权侵权、不法经营资产电子支付等违反规定违规操作,各有关管理方法部门可进行联合提醒谈话。

提醒谈话后仍不予纠正的,有关管理方法部门可依据网约车平台公司违纪行为比较严重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预定汽车出租经营管理与服务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对应采用中止公布、下线移动互联应用软件(App)、终止信息服务、6个月内终止连接网络或关机整治等处理对策。

《通知》明确提出,要提升网约车领域事中过后联合监管应急处置和处理,探寻运用互联网营销自主创新监管方法,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行政许可个人行为根据个人信用系统软件开展公示,运用信息化管理方式完成部门间和各部门內部信息内容相通、共享资源,探寻创建政府部门部门、公司、从业者、旅客及产业协会一同参加的多方面协同治理体制。

下列为通告全文:

国家交通部政策研究室 国家网信办秘书局 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政策研究室 国家公安部政策研究室 中央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 国税总局政策研究室 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政策研究室有关提升互联网预定汽车出租领域事中过后联合监管相关工作中的通告

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新疆兵团交通运输部(局、委)、通信管理局、通讯管理局、公安厅(局)、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工商局和销售市场监管部门,中央人民银行上海市总公司,各支行、运营服务部、省会城市(乌鲁木齐)城市中心分行、深圳市管理中心分行: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进一步标准互联网预定汽车出租(下称网约车)管理方法,加强领域事中过后监管,维护保养销售市场公平交易纪律,确保旅客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预定汽车出租经营管理与服务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现就提升网约车领域事中过后联合监管相关工作通知以下:

一、健全联合监管工作方案

各个道路运输、网信办、通讯、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税收、工商局和销售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不断完善联合监管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分别职责,紧密融洽相互配合,加强信息内容信息共享,提升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经营个人行为的监管。

二、确立联合监管工作中事宜

各个道路运输、网信办、通讯、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税收、工商局和销售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根据有关相关法律法规和分别岗位职责,对未获得网约车经营批准从业网约车经营、线上与线下车子或工作人员不一致、数据泄露、不依法纳税、知识产权侵权、不法经营资产电子支付等层面违反规定违规操作开展联合监管。

三、明确联合监管处理步骤

(一)对未获得网约车经营批准,私自从业或变向从业网约车经营主题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汽车出租行政经理部门依规依规解决。

(二)对早已获得网约车经营批准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发生违反规定违规操作的,由道路运输、网信办、通讯、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税收、工商局和销售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分别岗位工作职责内依法办理。违反规定违规操作涉及到多部门的,有关部门可进行联合提醒谈话。

(三)发生第(一)、(二)项上述违反规定违规操作,且不予纠正的,由联合监管进行部门视情节恶劣水平,将违反规定违反规定状况及中止公布、下线移动互联应用软件(App)等媒介处理提议逐步申报至相匹配的省部级负责人部门,并密送平级联合监管工作方案构成部门。在省内、自治州、市辖区内经营的,有关省部级负责人部门报请平级网信办、通讯或公安机关等部门后,由有关部门在分别岗位工作职责内依规依规处理有关移动互联应用软件(App)等媒介。涉跨地区、自治州、市辖区经营的(含注册地址和经营地没有同一省、自治州、市辖区的),有关省部级负责人部门向相匹配的国务院办公厅负责人部门汇报,再由该国务院办公厅负责人部门报请国家网信办、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或国家公安部等部门后,由有关部门在分别岗位工作职责内依规依规处理有关移动互联应用软件(App)等媒介。

(四)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移动互联应用软件(App)等媒介被中止公布、下线后,再次发生第(一)、(二)项上述违反规定违规操作的,由联合监管进行部门将违反规定违反规定状况及终止信息服务、终止连接网络或关机整治的处理提议逐步申报至相匹配的省部级负责人部门,并密送平级联合监管工作方案构成部门。在省内、自治州、市辖区内经营的,有关省部级负责人部门报请平级通讯部门后,由通讯部门依规终止信息服务;或报请平级公安机关部门后,由所在地公安机关部门在岗位工作职责内依规给与6个月内终止连接网络、关机整治的惩罚。涉跨地区、自治州、市辖区经营的(含注册地址和经营地没有同一省、自治州、市辖区的),有关省部级负责人部门向相匹配的国务院办公厅负责人部门汇报,再由该国务院办公厅负责人部门报请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依规终止信息服务,或报请国家公安部后,由所在地公安机关部门在岗位工作职责内依规给与6个月内终止连接网络、关机整治的惩罚。

是不是修复信息服务或连接网络,由联合监管进行部门依据整顿状况明确提出处理提议,按上述情况步骤报请通讯或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办理。

以上工作内容中,有关违反规定违反规定状况、处理提议及处理結果等相关文档,由出文及处理部门依规向社会发展公布。

四、提升联合监管应急管理

各个道路运输、网信办、通讯、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税收、工商局和销售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提升网约车领域联合监管应急处置和处理。因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规定违规操作造成网约车领域集聚、停止运营、人民群众消费者维权等群体事件的,由联合监管进行部门报请地区市人民政府运行应急机制,集结有关部门应急处理,保证 社会稳定。

五、别的工作标准

各部门在网约车领域事中过后联合监管全过程中,要严苛按照法定条件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要融合领域特性,融入信息科技迅速发展趋势的发展趋势,探寻运用互联网营销自主创新监管方法,应用网约车监管信息内容互动服务平台等信息化管理方式,完成部门间和各部门內部信息内容相通、共享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各部门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等企业登记执行行政许可的,记于相对应公司户下,根据全国各地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公开系统软件、“信用交通”等网址开展公示。要健全合作体制,紧密沟通交流相互配合,探寻创建政府部门部门、公司、从业者、旅客及产业协会一同参加的多方面协同治理体制,一同促进网约车领域身心健康发展趋势。

国家交通部政策研究室

国家网信办秘书局

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部政策研究室

国家公安部政策研究室

中央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

国税总局政策研究室

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政策研究室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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