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交付房屋后,是指开发商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房屋及房屋钥匙交付给买受人。房屋交付是开发商必须向购房者履行的义务。开发商应将房屋的实际占用和使用权移交给买方。房屋交房后,买受人必须到国家有关部门登记或变更产权,才能真正完全拥有新房。
交房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房屋契税。契税一般与房价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标准收取。2.住房维修基金。住房维修基金包括住房公共设施专项基金和住房维修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专项资金实行随房随钱的原则。
3.物业管理费。一般情况下,业主在房屋关闭后缴纳物业管理费,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季缴纳。具体费用以合同为准。
4.面积差异付款。购房者应测量房屋的实际面积,入住后补足并退还面积差的金额。
新房交房需满足哪些条件?
1.已验证合格。首先,新建商品房要交付给他人的,必须经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核查。一般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核查,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合格,还必须写明质量等级,如优秀、合格等。
2.已获得交货许可证。
新建商品房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否则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户籍登记手续。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一般由市或区住房和土地管理局发放,可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
3.已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新建商品房没有房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接手续,开发商提前将房屋交钥匙给买受人的,买受人应当拒收。而且,未取得产权证就交付房屋的房屋很可能出现问题,进而容易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