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版《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宣布于2021年10月8日起实施。办法中指出,将全面推行公积金购房、按月租房。
将支付购房首付款并提前结清贷款后的支取次数由五年一次改为五年一次每月一次,将还款支取次数由一年一次调整为一个月一次,将租房支取次数由一个季度一次调整为一个月一次,对员工最大限度地发挥贷款支取的效益更方便、更有帮助。
00-10-10-1.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即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金额和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纳税点时,会先扣除个人本月应缴纳的公积金金额。
2.享受公积金贷款低息优惠待遇。职工使用公积金购房建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远低于普通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也可以用住房公积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作为个人或家庭的其他补充资金。职工退休时,尚未从个人账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待本息一次性结清后,可以返还给职工,作为养老金的补充。职工及其因大病住院的家庭成员可按规定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以缓解由此产生的经济压力。
4.治疗重大疾病,这是住房公积金的另一个功能,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如果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使用这个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