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物业法车位规定(新民法典地下人防车位归属权)

2021-09-26 17:00

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取决于实际规划。一般来说,地下车位不属于业主,而规划外的车库车位属于全体业主。规划是指占用道路或者其他由业主共有的场所设置停车位。但是,它不一定属于开发者。小区内很多地下车位属于人防车位,属于人防办公室。如果不是人防车位,一般属于开发商。

u=974622590,746497741&fm=11&gp=0.jpg

小区车位有哪几种类型

1.地下停车位。

大多数小区都建有地下停车位,这也是购房者所熟悉的。但地下车位分为包含在公摊面积内的地下车位和不包含在公摊面积内的地下车位。地下车位占用的面积不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的,这些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设立该产权的前提是要在购房合同中有所体现和说明,即该部分不计入公摊,那么该产权就可以归开发商所有。如果不说明,它将自动属于所有所有者。

2.地面停车位。

除了地下车位,很多小区也有地面车位,但有些买家可能会认为地面车位是公共的。如果是露天地面停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由业主共同自由使用。业主买房时拥有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或物业无权处置所有权属于业主的土地上的规划停车位。

3.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相对稀少且特殊,人防车位产权不确定。现在各地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开发商管理,出租或者卖给业主,费用交给人防工程部。二是其产权归投资者所有。具体来说,如果车位是开发商投入建设的,开发商拥有车位的产权,在管理和收益上有所有权,但需要向人防工程部门登记。

郑重声明:本文新物业法车位规定(新民法典地下人防车位归属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作为商业用取,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