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申请人为公民、法人,共有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并出示个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书,以及取得房屋产权的相关证明。
2.复习。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将对提交查验的文件进行核对,通过内部档案调查和实地查验,核实产权人是否真实、产权来源是否合法。
3.注册并颁发证书。登记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对房产进行登记造册,向申请人颁发房产权属证书,即房产权属证书。
产权登记的注意事项
1.与一名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时应携带的相关文件。(1)产权人是本市户口的,需携带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姓名章(斜体字与签订合同时使用的清单一致)。
(2)产权人是外省、市户口的,需携带身份证、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章(斜体)。
(3)产权人未满18周岁的,应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监护人公证书。
(4)签订合同的,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房产局规定的格式)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外省市暂住证(工作居住证)。
2.业主为二人时应携带的相关文件。
(1.本页第1项。
(2)两个产权人同意就共有房屋的产权问题签订共有协议(格式由房产局规定)。
(3)两个产权人按份额界定房屋产权(如40%和60%、50%和50%)的,需提交财产分割公证书(公证书应注明每人的份额、谁持有房屋所有权证、谁持有房屋共有权证)。
3.向三个以上产权人办理产权登记时应携带的相关文件。
(1.本页第1项。
(2)应提交财产分割公证书(公证书应注明每个人的份额、谁持有房屋所有权证、谁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4.产权人以房屋为单位购买时应提交的相关文件。
(1)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房产局规定格式)。
(3)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股份公司提交董事会会议原件(加盖公章并由全体股东签名)。
(5)产权登记表和声明必须加盖公章。
5、
(1)核对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工作居住证、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原件(不收费)。
(2)以上材料以房产局最新规定为准。
6.买方支付的款项:
(1)购房契税:总房价的1.5%(购房单位总房价的3%)(减免税证明除外)。
(2)公共维修基金:房价总额的2%。
(3)产权证制作费:每张5元,共有权证:每张5元。
(4)产权证印花税:每份5元。
(5)产权证代理费:每份600元。
(6.测绘海图费:60元
(7.上述第(3)、(4)、(5)、(6)项应以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