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有四个档次:第一个档次是每月每平方米1元;二级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75元;三级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0.5元;四级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35元。费用包含税费,20%的波动幅度合法有效。
物业费内容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的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管理按规定提取的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保洁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共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哪些状况可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以下八种情况下可以拒绝物业费。1.物业费的收取应从业主收到交房通知之日开始,而不是从买方合同中注明的交房日期开始。如果开发商未将房屋交付情况告知业主,且以此为由延迟交付房屋,业主可在此期间拒绝支付物业费。
2.物业公司未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业主可以拒付。
3.如果物业企业需要支付供暖、中央空调等用电设备造成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支付范围内,可以拒绝支付。
4.物业服务质量太差,暂时可以拒绝,但必须有有力证据,寻求实质性处理。
5.物业提供合同未约定或者业主不允许的服务时,业主可以拒绝支付。
6.物业企业私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支付私自提高的部分。
7.因质量问题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
8.如果物业公司没有价格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原件,业主可以拒绝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