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房师验房可以拒绝收房,但一般情况下,只有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时,买受人才能拒绝收房。
房屋交接过程中,除开发商因不具备约定的交接条件可以拒绝交接外,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办理交接手续。交付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缺陷,不影响交接手续的办理,房屋交接后,买受人应按相关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
因此,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只是质量问题,并未对房屋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买受人可以采取要求开发商“担保”、“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措施,但不能拒绝收房。
买受人在哪些情况下可拒绝收房
第一,如果开发商和买受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付条件,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二、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但开发商不符合交付条件或者交付的房屋存在重大缺陷的,买受人也可以拒绝收房,具体包括:
1.根据法律,《住宅质量保证书》或《住宅使用说明书》应提供给买方,但未提供。
2.经核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