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在拍卖后继续拍卖这块土地,如果不能一直拍卖就卖掉。土地拍卖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拿出土地进入市场拍卖时,因买受人出价过低或没有买受人出价而导致土地未被拍卖的现象。房地产市场好的时候,没有土地拍卖现象。只有当房地产市场出现资金短缺,房屋质押导致开发商资金链断开时,才会发生土地拍卖。
00-1010 1.根据政府土地挂牌拍卖规定,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简称土地挂牌)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发布挂牌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在市土地市场挂牌出让地块的交易条件,受理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在挂牌期结束时确定竞买结果的行为。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底价以拍卖方式确定。底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格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并征求当事人意见。
3.人民法院确定的底价不得低于首次拍卖评估价或者市场价格的80%;拍卖的,保留价可以适当降低,但每次降低不得超过前一次保留价的20%。
00-1010 1.宏观调控政策有效。
当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房地产进行宏观调控时,金融政策也会相应调整。在这种背景下,土地拍卖现象经常发生。这种情况下的土地拍卖往往是宏观调控政策的结果。
2.开发商的资金周转有问题
当实际购买力难以适应市场价格时,特别是在财政政策趋紧、金融信贷受限、监管力度加大的背景下,开发商的资金周转往往容易出现问题,容易出现土地拍卖现象。
3.底价太高了。
在确定底价的时候,一味的依靠周边的底价,没有考虑到基础设施的完备性,尤其是商业用地,有时候相差只有几十米,区位差异会非常明显。高昂的底价让潜在投标人无法承受。
4.推出的地块缺乏区位优势。
有时候为了促进某个地区的发展,政府推出的土地不适合开发,而且位置偏僻,没有吸引力。
5.土地供应过多
类似地块的土地用途类似于招拍挂地块,使得类似地块的业主被动观望,新的竞买人会被劝退。